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18-10-17 00:00:00 | 浏览次数: |
我公司受灵山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2日就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 ZC2018J2011SYHZ
三、采购要求简要说明: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webandsun.com)
五、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7日
六、磋商日期和地点:
2018年10月12日14:30分于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开标厅
七、成交信息:
1.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新豪智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9层901室
3.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陆万玖仟 元整(?小写569000.00元)
八、联系事宜: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财政局
地址:钦州市灵山县文峰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世钊 0777-642881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01室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71-2869782
4.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电话:0777-6428581
九、项目代理服务费:?8535.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依据,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2011】5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中相应的货物招标类标准计取)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财政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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